我公司擬將安定爐渣綜合利用廠的貴金屬分選回收服務委托運行,通過競爭性談判選取有效報價最高的1名貴金屬分選回收服務商(以下簡稱“服務商”)作為安定爐渣綜合利用廠貴金屬分選回收服務的委托單位。
一、服務需求
截至2025年12月底,安定爐渣綜合利用廠預計處理焚燒爐渣21萬噸(日均約850噸,含現場積存干渣3萬噸,合計21萬噸)最終以實際發生量為準。
安定爐渣綜合利用廠主要采用濕式篩分工藝對安定焚燒廠產生的爐渣進行篩分,我公司負責破碎鐵、鋁的篩分;服務商負責貴金屬的分選回收服務,包括跳汰機清槽,貴金屬篩分設備的運行及管理,負責跳汰機清槽物品的場內轉運等工作。
從爐渣中分選的不銹鋼、鐵、鋁、銅及其他物資歸我公司所有;分選的金(含鉑金、K金)、銀、鎢鋼歸服務商所有。服務商負責金(含鉑金、K金)、銀、鎢鋼材料的保管,確保金、銀、鎢鋼等物資運輸和資源再利用符合相關法律要求。
服務商要服從現場管理,分選回收作業進度、作業時間、人員安排要滿足爐渣綜合利用廠運行需求,保證爐渣及時處理,不得影響爐渣綜合利用廠正常生產運行。我公司有權對服務商的作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服務期自貴金屬分選回收服務合同簽訂之日起8個月,預計2025年5月至12月,合同實行預付費制,服務商首次向我公司支付至少3個月貴金屬分選回收預付款(根據中標價和計劃處理量計算),按實際發生的業務計量,當預付款剩余接近100萬時進行補款,補足至600萬元。
二、資格證明文件要求
1.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須加蓋本單位公章)。
2.服務商相似業績證明材料(須加蓋本單位公章)。
三、競爭性報價要求
1.安定爐渣綜合利用廠貴金屬分選回收服務由服務商向我公司支付業務費,報價底價為144.77元/噸,報價需包含貴金屬分選設備運行、維保、人工、貴金屬材料運輸等全部費用,且為含稅價格,稅率13%。
2.貴金屬分選回收結算單價采用浮動機制,按月度進行結算,以最終競爭性談判確定的入圍價為底價,以結算月度當月中國國內黃金平均價與競價當月平均金價浮動比例,同比例調整貴金屬分選回收服務結算價,計算公示為:(入圍價/入圍當月黃金加權平均價)*結算月度黃金加權平均價=結算月度當月結算單價。具體黃金價格參考上海黃金交易所公布的金價數據。
3.本次競爭性談判進行兩次報價。
第一次報價高于底價視為有效報價;第二次報價高于第一次有效報價的最高價視為有效報價;如第二次競價時,價格相同不能確定一名入圍服務商,則報價相同的單位繼續開展競價,報價不得低于上次報價,直至評選出一名入圍服務商。
第一次報價:報價單位須安排人員現場提交資質材料,填報價格并提交報價單(詳見附件3),報價單隨資格證明文件密封包裝,并在封套的封口處加蓋報價單位公章。報價單位報價大于底價的報價視為有效報價。取有效報價的前5名進行第二次現場報價。有效報價不足5名的,全部直接進行第二次報價。
第二次報價:進入第二次報價的單位或個人,在第二次報價發起前,需現場繳納履約保證金2萬元整(現金),如未繳納履約保證金則視為自動放棄,且該單位第一次報價視為無效報價;進入第二次報價的單位或個人,因為中途放棄或報價低于第一次最高報價的為無效報價,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正常競價后,如未成為入圍服務商的,履約保證金于競價會議后退還,成為入圍服務商的,需現場網銀轉賬2萬元至指定賬戶作為合同的履約保證金,同時取回2萬元已繳納現金。
現場發放報價單(附件4),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或加蓋公章(自然人報價的親筆簽字)在半個小時內完成填寫。報價大于或等于第一次有效報價的最高報價視為有效報價,價格最高的報價人為本類型產品的入圍服務商。有相同報價的,進行第三次報價,直到選出一名最高報價的入圍服務商。
四、時間安排
1.本次競爭性談判的報價時間為2025年5月6日(周二)上午9:00,報價地點為安定循環經濟園區辦公樓一層會議室,逾期視為放棄報價。
2.本次競爭性談判不統一組織現場踏勘,可于競價會議開始前自行來現場踏勘、取樣,競價會議開始后,不允許踏勘現場。
五、其他
1.因特殊原因,入圍服務商無法提供服務或不能滿足約定要求時,我公司有權重新發布競價公告,且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違反承諾函內容的報價單位,集團公司及所屬單位有權拒絕相關合作。
2.報價單位或個人的報價視為充分了解安定爐渣綜合利用廠現狀的再生資源質量情況,已充分考慮雜質、含水率等因素對價格的影響。
3.爐渣資源化產品競價業務采取部分預付費形式,且根據實際發生量逐次或一次性開具對應要求的發票,未實際發生的業務不予開票。
4.入圍服務商確定后,簽約單位不得變更,并于5個工作日內完成合同簽訂,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5.參加現場競價的單位,需攜帶2萬元現金,且手機、電腦具有網銀轉賬功能,賬戶余額不低于2萬元。
六、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馮先生;聯系方式:18210671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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